税务优惠推动可再生能源及建築物能源效益

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建築物采用具能源效益的装置,促进低碳发展,由二○一八/一九年度起,购置有关装置的资本开支已可在首年课税中悉数扣除。 如要享有建築物能源效益和节能装置的税务优惠,有关建築物必须在机电工程署(机电署)的自愿性「香港建築物能源效益註册计划」註册,并获得建築环境评估證书(例如「绿建环评」(BEAM Plus) 證书),證明达到一定评级标準。这些评级标準全部均高於法定要求,故达到这些能源效益表现标準的建築物可获得较佳税务优惠。详情可参阅机电署网页:
https://www.emsd.gov.hk/sc/energy_efficiency/energy_efficiency_registration_scheme_for_building/index.html.
可再生能源的有关装置,如太阳能板发电装置和风力发电装置,均可获得上述税务优惠。